
期刊简介
《卫生经济研究》杂志创刊于1984年 ,由华东卫生经济研究协作会主办, 是中国卫生经济学会推荐订阅的全国性卫生经济管理综合类月刊,大16开本,每期56页;国内外公开发行,国内刊号:CN33-1056/F,国际连续出版号:ISSN1004-7778。网址:http://wsjjyj.zjwst.gov.cn杂志设有理论视野、改革热点、医院经济、农村卫生、医保天地、一线调研、实践探索、医院营销、财会园地、海外传真等专栏,是卫生经济理论研究者和卫生工作者的得力助手。杂志的作者、读者遍及全国,欢迎全国各地的卫生经济理论和实际工作者惠赐佳作!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